男子拒绝借宿被杀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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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男子拒绝借宿被杀害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拒绝借宿被杀害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九江男子被女友拒绝后欲跳楼,民警递烟过去瞬间将人拽回, 你怎么看?

感谢邀请!

有句话说的好:皮毛受之父母、责在大众!意思就是说,你的身体来自父母,而活着则是为了大众,这个大众,可能是片面的,但至少包括了父母、亲人、孩子等至亲。

这几年,屡屡见到类似的事,类似的人,一开始我是作同情心的,也还会跟新旧去揭开背后的原因,但是随着越来越多,也就没有了探究背后故事的心情,反而生出一种鄙视。

只要是人,就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,无论出于什么原因,践踏自己的生命也等同于漠视生命,特别是本题中,一个女友拒绝就要跳楼,那更是把自己的生命视为草芥,对此,我有三个看法:

1、这种人无法承担社会给的任何责任,就连感情受挫就要用生命做赌注,那么,怎么能够承担起家庭、社会未来需要承担的责任呢?

2、有人说这样的人是痴情,我看不是,我看是矫情!

3、浪费社会公共资源,应该受到批评;

最后我要说,这样的人,给一次机会即可,如果再有下次,真的没有必要挽救他,如果要死,就悄悄死去,别给父母找麻烦,不浪费社会公共资源。

男子拒绝借宿被杀害

笑死人了,动不动就自杀,感觉他们的命就和一个小鸡仔一样不值钱!说白了就是贱命!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命,白白糟蹋爹妈那么多粮食!要是我侄女以后找男朋友,自私自利的不孝顺的人,动不动就要死要活这些人坚决不要!这种人没责任心,只为自己开心怎么来,只要不顺心对不对就闹自杀的人,早迟都会死掉的,不可能次次都有救星!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哪次来一次资格的自杀成功!我们只能说一生黄泉路上一路慢走,阴曹地府那边等你算账呢!今生欠下的债别以为死了就了了!下辈子继续还,人道应该没机会了,变畜生也得还啊……今天事今天了,今世缘今生了……


男子拒绝借宿被杀害

我觉得:

1、谢民警:民警快速赶到事发现场,通过智慧挽留了一个丧失生活信心的男子,其父母应该感谢可爱的人民警察!

2、要远离:像这样的男子动不动就要自杀,把生命当儿戏,把感情视为生活中的唯一,作为女孩子,都应该远离他,让他感受到狭隘的灵魂终究被社会所隔离!

3、引正道:希望这位男子的父母亲应该好好教育他,同时由社区有正能量的工作人员来感化与这名寻短见的男子,让他感受到身边到处都是爱,来树立对生活的信心!

人的身体受之父母,母亲怀胎十月痛苦分娩!本当珍惜!不管你有多爱这个女孩,用死来威胁或者摆脱痛苦,一个大男人如此懦弱,怎能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?怎对得起生你养你的父母!让白发人送黑发人,你的良心和责任何在?你还没报父母恩!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痛苦的经历!这是人生必修之课!况且你的人生除了爱情还有很多内容!请珍惜生命!他只有一次!

男子嫖娼后打下欠条,女子索要之后被拒绝,该男子构成诈骗罪吗?

这构不成诈骗罪。

诈骗罪是以诈取钱财或物质的行为构成的罪行,这即没诈骗渣女人的钱财,又没有物质怎叫诈骗呢?

以我看这男嫖女娼没一个好东西,并且肯定不是一次发生关泵,已成惯嫖和老娼,好比周瑜打黄盖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算了吧,嫖的次数多了,钱也花的多了,这次全当优惠,别要了,丟人现眼的,都回家想想。

女娼舍身为什么要不到钱,说明行不端,理不正。

嫖娼者也亏先人呢,嫖了人家欠钱不还,连不嫖都不知道让人指指点点的,赶快回家务正业吧,别丟人现眼了。

这事很少见,除非熟人作案,一般谁去打这样的欠条,哪个女的让打这样的欠条?这样的欠条怎么写?写“欠某某嫖资多少钱”吗?这不是留给人家把柄,等着挨罚吗?

试想下,一个男的经常来找女的干这事,一般都给钱,后来忘带钱,说欠着吧,女的非让男的打个欠条,不打不放心啊。女的也认识该男的,如果不认识,打了欠条给谁要啊。打欠条,肯定不会写嫖资,可能会写“欠某某多少钱。”

这样一写,女的就是债权人,男的是债务人,男的欠女的钱,啥时候也得还,女的去要钱,男的拒绝,这样形成了债务纠纷,而不是什么诈骗。诈骗是以欺骗手段,骗取对方财物达到一定数额。男的并没有谝女的财物,女的财物没有受到损失。

男的拒绝,女的继续要就是了,不给就起诉,只要不说是嫖资,男的就得给。要是说嫖资,怕是这钱就没法要了。这是基于嫖娼的非法收入,怕是要了也是没收。嫖资没收,还得对两个人行拘罚款。

说是男的欠钱,但是这钱不好要啊,怕是让男的白嫖了,女的是白付出了。以后女的可别干这亏本还担风险的买卖了。

大家说说,什么情况下女的会让男的嫖后打欠条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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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构成诈骗!

欠债的情形都差不多,都写了借条或欠条,都索要被拒绝。如果这样构成诈骗罪。那所有的债务人恐怕都是构成诈骗罪。

这可能吗?显然不可能。

对于诈骗罪,首先要达到规定的金额标准。就多数地方来看,诈骗罪的起点金额是5000元以上。所以想要构成诈骗罪,必须要达到这个金额。一般的嫖娼,不太会达到这个金额。我之前办理过卖淫案件,金额都不是很高。

另一方面,要符合我们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对于这种情况,我们很难说对方实施了诈骗手段。因为对方对整个事实是承认的,也写了欠条,只是没有还款。这种情况,我们基本不会认定为诈骗。

还有,对方打下的欠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,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而且这种卖淫嫖娼的事情一旦公开,是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拒绝借宿被杀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男子拒绝借宿被杀害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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